度韶华寻找失落的爱情
第三百九十六章 不约
小
大
南阳郡城门外的官道三十里处,一行延绵的车队正在休息。
被誉为大梁精锐的御林军,因为长途奔波满面灰尘,没了往日的光鲜。三三两两地凑在一起吃干粮喝凉水,压低声音发几句牢骚。
“皇上下旨宣召回京,郑舍人怎么走到半途拐到南阳郡来了。”
“这一耽搁,至少得十天八日。”
“年轻人做事就是不稳重。郑舍人自己想见南阳郡主,一声令下,我们就得都跟着来了。”
“嘘!小点声!这等事哪里轮得到你我多嘴。来南阳郡修整几日也好,前些日子遇到流民暴乱,杀了那么多人,队伍里也有不少受伤的。正好养些日子再走。”
御林军们的窃窃私语,自然传不进钦差郑舍人的耳中。
此时,郑宸下了马车,负手而立,凝神远眺。
一旁的副钦差焦郎中,也跟着下了马车,伸手捋了捋胡须,感慨不已:“在燕郡待了几个月,再来南阳郡,可谓天壤之别。”
燕郡十室九空,百姓死的死逃的逃,所剩不到两成。良田大面积抛荒无人耕种,一派荒凉。
一路行来,像燕郡这样的地方,屡见不鲜。进了荆州境就不同了,官道旁多是良田,不时能见到在田里忙碌的农夫。农夫们显然吃得饱没挨饿,个个都有力气。
见识过北方混乱无序百姓疾苦的人,才能体会到这其中的分量。
荆州这般太平,当然都是南阳郡主姜韶华的功劳。
南阳郡的新粮已经在荆州全境推广开来,在过去的一年里家家丰收,缴足了粮赋后,还够全家填饱肚子的。对百姓们来说,这就是最好的日子了。
再者,有南阳军和亲卫营这两支精锐的军队在,什么流民乱匪都要绕着走。整个荆州都因南阳郡平安富足。
进了南阳郡,这样的感受就更深刻了。焦郎中对这位南阳郡主着实佩服得很,忍不住张口赞道:“一个姑娘家,有这等能耐,实在令人钦佩。”
郑宸听到这等夸赞姜韶华的话,心里油然而生出骄傲和自豪:“郡主确实厉害。”
这样的姜韶华,和前世已大不相同,对他来说,甚至也越来越陌生。可他对她的心意,并未冷却,反而越来越灼热。
他本该全速赶路,早日回京城。经过荆州的时候,却忍不住拐道来了南阳郡。只为见她一面。
焦郎中人老成精,知道郑舍人那点私心,也不说破,顺着话音笑道:“我们顺路来南阳郡,让御林军修整七八日再启程也不迟。下官这把老骨头,也禁不住颠簸,到了南阳王府,可得好生歇一歇。”
想到即将和姜韶华重逢相见,郑宸心头一热,点点头,令众人启程。
一个时辰后,车队到了南阳郡的城门外。按着惯例,超过一百人的队伍,便不能随意靠近城门。否则,便会被视为恶意冲击城门。
郑宸一行人在城门外五里处停下,亲兵统领彭四海策马飞奔至城门处传信。接下来,只要等着南阳郡主亲自来相迎便可。
郑宸怀着隐秘又喜悦的心情耐心等候。
这一等就是小半日。
南阳王府果然有人来相迎。不过,来的不是姜韶华,而是冯长史杨审理沈工正闻主簿,很少在人前露面的卢郡马也来了,也算隆重了。
郑宸笑容淡了下来,拱手和卢郡马冯长史等人寒暄。
看着面色不太美妙的钦差大人,冯长史张口解释道:“我们郡主未能亲自来相迎,是因为郡主不在王府,正在田庄里巡查。下官已经派人去田庄送信,最多明日,郡主就会回王府。”
郑宸心气稍平:“原来郡主去了田庄。”
冯长史不动声色地应道:“正是。说来也巧,有一位钦差比郑舍人来得更早几日,就是王舍人。郡主此次去田庄,便是和王舍人一同前去。”
郑宸:“……”
郑宸笑容一凝:“王舍人也来了南阳郡?”
“五日前就来了。”冯长史笑着答道:“郑舍人既然来了,正好和王舍人一同住几日,之后还能结伴一同归京。”
郑宸面色迅疾恢复如常,微笑道:“和王舍人不期而遇,倒是一桩乐事。”
这个王瑾,果然死心不息,竟来南阳郡纠缠不清。一想到姜韶华正和王瑾结伴同行,郑宸心里的嫉火便如星火燎原。
焦郎中一见气氛不对,立刻呵呵笑着接了话茬:“我等来南阳郡,一来是想修整几日,二来,则是要亲自谢过郡主送粮之恩。”
不提粮食还好,提起这一茬,心直口快的冯长史少不得要阴阳几句:“这年月粮食最是金贵,我们南阳郡也没多少余粮,郡主胸襟宽广心系朝廷和百姓,挤出粮食献了出来。知道的人都赞我们郡主宽厚仁义,有些别有用心的小人,却在背地里嘲讽我们郡主,散播一些不尽不实的传言,实在令人恼恨。”
“这也就是我们郡主,不和那些小人计较。换了别人,早就翻脸不理会了。留着大把粮食给自己的百姓多好,何苦献粮还要被嚼舌。”
这指桑骂槐的,饶是焦郎中脸皮雄厚,也觉得火辣辣的。背地里嚼舌生是非的,不仅有丞相党羽,太后一党的官员们,私下里也没少议论。
便是焦郎中自己,也私下对郑宸说过南阳郡主出手太过慷慨似有邀名之嫌一类的话。
焦郎中略有些尴尬地笑了一笑:“冯长史严重了。南阳郡主高风亮节心怀百姓,慷慨大度人尽皆知。下官心里只有敬佩。”
冯长史这才缓了语气:“我这个人就是这臭脾气,心里憋着话,非说不可。以前在户部当差的时候,就是人见人厌。也就是在南阳郡,郡主不嫌我脾气坏,还百般重用。”
“今日我胡言乱语,发了一通牢骚,让郑舍人和焦郎中见笑了。不过,刚才这些话,是冲着朝堂里那些尸位素餐的小人去的,和两位大人没什么关系。”
焦郎中:“……”
郑宸:“……”
被誉为大梁精锐的御林军,因为长途奔波满面灰尘,没了往日的光鲜。三三两两地凑在一起吃干粮喝凉水,压低声音发几句牢骚。
“皇上下旨宣召回京,郑舍人怎么走到半途拐到南阳郡来了。”
“这一耽搁,至少得十天八日。”
“年轻人做事就是不稳重。郑舍人自己想见南阳郡主,一声令下,我们就得都跟着来了。”
“嘘!小点声!这等事哪里轮得到你我多嘴。来南阳郡修整几日也好,前些日子遇到流民暴乱,杀了那么多人,队伍里也有不少受伤的。正好养些日子再走。”
御林军们的窃窃私语,自然传不进钦差郑舍人的耳中。
此时,郑宸下了马车,负手而立,凝神远眺。
一旁的副钦差焦郎中,也跟着下了马车,伸手捋了捋胡须,感慨不已:“在燕郡待了几个月,再来南阳郡,可谓天壤之别。”
燕郡十室九空,百姓死的死逃的逃,所剩不到两成。良田大面积抛荒无人耕种,一派荒凉。
一路行来,像燕郡这样的地方,屡见不鲜。进了荆州境就不同了,官道旁多是良田,不时能见到在田里忙碌的农夫。农夫们显然吃得饱没挨饿,个个都有力气。
见识过北方混乱无序百姓疾苦的人,才能体会到这其中的分量。
荆州这般太平,当然都是南阳郡主姜韶华的功劳。
南阳郡的新粮已经在荆州全境推广开来,在过去的一年里家家丰收,缴足了粮赋后,还够全家填饱肚子的。对百姓们来说,这就是最好的日子了。
再者,有南阳军和亲卫营这两支精锐的军队在,什么流民乱匪都要绕着走。整个荆州都因南阳郡平安富足。
进了南阳郡,这样的感受就更深刻了。焦郎中对这位南阳郡主着实佩服得很,忍不住张口赞道:“一个姑娘家,有这等能耐,实在令人钦佩。”
郑宸听到这等夸赞姜韶华的话,心里油然而生出骄傲和自豪:“郡主确实厉害。”
这样的姜韶华,和前世已大不相同,对他来说,甚至也越来越陌生。可他对她的心意,并未冷却,反而越来越灼热。
他本该全速赶路,早日回京城。经过荆州的时候,却忍不住拐道来了南阳郡。只为见她一面。
焦郎中人老成精,知道郑舍人那点私心,也不说破,顺着话音笑道:“我们顺路来南阳郡,让御林军修整七八日再启程也不迟。下官这把老骨头,也禁不住颠簸,到了南阳王府,可得好生歇一歇。”
想到即将和姜韶华重逢相见,郑宸心头一热,点点头,令众人启程。
一个时辰后,车队到了南阳郡的城门外。按着惯例,超过一百人的队伍,便不能随意靠近城门。否则,便会被视为恶意冲击城门。
郑宸一行人在城门外五里处停下,亲兵统领彭四海策马飞奔至城门处传信。接下来,只要等着南阳郡主亲自来相迎便可。
郑宸怀着隐秘又喜悦的心情耐心等候。
这一等就是小半日。
南阳王府果然有人来相迎。不过,来的不是姜韶华,而是冯长史杨审理沈工正闻主簿,很少在人前露面的卢郡马也来了,也算隆重了。
郑宸笑容淡了下来,拱手和卢郡马冯长史等人寒暄。
看着面色不太美妙的钦差大人,冯长史张口解释道:“我们郡主未能亲自来相迎,是因为郡主不在王府,正在田庄里巡查。下官已经派人去田庄送信,最多明日,郡主就会回王府。”
郑宸心气稍平:“原来郡主去了田庄。”
冯长史不动声色地应道:“正是。说来也巧,有一位钦差比郑舍人来得更早几日,就是王舍人。郡主此次去田庄,便是和王舍人一同前去。”
郑宸:“……”
郑宸笑容一凝:“王舍人也来了南阳郡?”
“五日前就来了。”冯长史笑着答道:“郑舍人既然来了,正好和王舍人一同住几日,之后还能结伴一同归京。”
郑宸面色迅疾恢复如常,微笑道:“和王舍人不期而遇,倒是一桩乐事。”
这个王瑾,果然死心不息,竟来南阳郡纠缠不清。一想到姜韶华正和王瑾结伴同行,郑宸心里的嫉火便如星火燎原。
焦郎中一见气氛不对,立刻呵呵笑着接了话茬:“我等来南阳郡,一来是想修整几日,二来,则是要亲自谢过郡主送粮之恩。”
不提粮食还好,提起这一茬,心直口快的冯长史少不得要阴阳几句:“这年月粮食最是金贵,我们南阳郡也没多少余粮,郡主胸襟宽广心系朝廷和百姓,挤出粮食献了出来。知道的人都赞我们郡主宽厚仁义,有些别有用心的小人,却在背地里嘲讽我们郡主,散播一些不尽不实的传言,实在令人恼恨。”
“这也就是我们郡主,不和那些小人计较。换了别人,早就翻脸不理会了。留着大把粮食给自己的百姓多好,何苦献粮还要被嚼舌。”
这指桑骂槐的,饶是焦郎中脸皮雄厚,也觉得火辣辣的。背地里嚼舌生是非的,不仅有丞相党羽,太后一党的官员们,私下里也没少议论。
便是焦郎中自己,也私下对郑宸说过南阳郡主出手太过慷慨似有邀名之嫌一类的话。
焦郎中略有些尴尬地笑了一笑:“冯长史严重了。南阳郡主高风亮节心怀百姓,慷慨大度人尽皆知。下官心里只有敬佩。”
冯长史这才缓了语气:“我这个人就是这臭脾气,心里憋着话,非说不可。以前在户部当差的时候,就是人见人厌。也就是在南阳郡,郡主不嫌我脾气坏,还百般重用。”
“今日我胡言乱语,发了一通牢骚,让郑舍人和焦郎中见笑了。不过,刚才这些话,是冲着朝堂里那些尸位素餐的小人去的,和两位大人没什么关系。”
焦郎中:“……”
郑宸:“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