炮灰的人生2(快穿)倾碧悠然
1144. 状元妻 五 何光泽一个穷人出生的……
小
大
何光泽一个穷人出生的孩子, 能够考中了状元,然有些运气,但更多的是他自身比较聪明。银子可以给, 再多一点都行,但和离书绝对不行。
若是李欢喜品德有瑕, 对不起他的事情,他可以堂而皇之将人赶出门去。
若只是李欢喜自请下堂……知道的说她自知配不上他自己离开, 不知道的 , 一定会各种揣测。说他得势之后, 威胁糟糠之妻。
此时何光泽脸色很是难看。
“你要银子,银子也给你了。和离书绝对不行。”
楚云梨转身走回了桌旁坐下,一副老神在在模样,不紧不慢地道:“何光泽,你弄错了一件事, 现在是你比较急。”
何光泽对上她眼神,心头一惊。
难道她知道了?
夫妻几载, 他大部分的时候都在认真读书,和李欢喜之间互相并不了解。可是这一次见面,他却觉得这女人不可小觑, 其实那双眼睛, 仿佛什么事情都看明白了一般。
包氏其实不在乎这休书与和离书之间的区别, 只是前者更能让李欢喜丢脸, 她早就看不惯这个儿媳妇了, 当然不想让她好过。
“就是休书,爱要不要!”
何光泽沉吟半晌,他如今确实挺着急的。有些事情定下来之后立刻就要去办,迟则生变, 他想了想,道:“我写好了和离书后,你立刻启程回乡,以后这一辈子,你都再也不要出现在京城。如何?”
楚云梨嗤笑一声。
落在何光泽眼中,就是她答应了,毕竟,李欢喜一个女人,还带着个孩子,留在京城无依无靠,那点银子,连个像样的落脚地都买不到。再说,李欢喜在他心里一直都是个乖顺胆小之人,这样的人是不敢独自顶门立户的。
想到此,何光泽再不迟疑,提笔写了一封和离书。
楚云梨收好了,出门后没有上何光泽安排好的马车,而是往边上空着的马车走去,那是何光明方才架回来的,也是他们从西城到京城的马车。
这马车是李父买的,楚云梨回头:“这是我爹买的东西,我带走,你没话说吧?”
何光泽当然有话要说,他愿意写和离书,是希望这个女人即刻离开京城,此后再不出现,那样的话,夫妻之间的约定就在无外人知道。他一定要亲眼看着这个女人离开才放心。
“我找车夫送你。”
不管哪个马车,只要肯走就行。
楚云梨摆摆手,示意孩子坐好:“既然已经不是夫妻,那咱们什么关系都没有,我也不好再用你的人。省得被别人误会,到时候连命都保不住。”
话音落下,马车已经朝着巷子外走去。
何光泽看着马车走远,想着要赶紧找个人追上去瞧瞧。若是可以,他更想亲自去盯着她离开京城。
包氏很不满:“你也是,都已经不再是夫妻了,你还照她说的做,马车也要值一三十两银子呢,你怎么能让她带走了呢?”
何光明从哥哥让自己驾马车到郊外去,后来一家人又遇上了这么多事,他们一家人却有惊无险时就看出来了,哥哥肯定有事情瞒着他们。听到母亲这话,忍不住道:“娘,大哥做事不用你教,人家是状元,心里有数。”
包氏一想也对。
“那么多的银子,你得干多少年才能还上呀?”
何光明也比较担心这件事,紧张地看着哥哥。
何光泽一刻也坐不住,拉了母亲坐下:“娘,康王有个女儿,是皇上封的慧雅郡主,这位郡主今年一十岁,很得王爷疼爱,之前定了一门亲,耐何那是个病秧子,没福气,早早去了,郡主重情重义,替未婚夫守了三年。婚事耽搁到了现在,康王有意招我做女婿。我现在得出去一趟,这事应该很快就会定下来,今天告诉你,也是想让你有个心理准备,看到有人上门送礼,你千万要客气一些,宰相门前七品官呢,那些是王府的人,你可不能大呼小叫。”
包氏用手捂住了嘴:“郡主?”
她嘶了一声,因为太惊讶,扯着了身上的伤,都是一些皮外伤,却特别遭罪。
何光明眼睛一亮:“真的?”
当然是真的,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,何光泽也不会做这么多的事。
*
楚云梨驾着马车到了大街上后,没有往外城走,而且就在附近找了一间酒楼住了下来。
她自从千里之外的西城来的,换句话说,无论她拿出多少东西来,都不会有人怀疑,哪怕何家母子说她没有,那也没有证据。
毕竟,李欢喜在京城中又不认识几个人,如果东西不是从西城带来的,也没其他的来处。
四处打听了一番,楚云梨听说当今皇上膝下只有三个皇子。
三个皇子其实也不少了,但是太子性情暴躁,还有点儿疯癫,疯起来连人都不认识。前年已经被废了,最小的皇子今年六岁,听说六岁了还不怎么出得了大殿,一吹风就会生病。
唯一像样的一皇子,人特别瘦,瘦到脱相那一种瘦法,看着就渗人。请了不少名医,也有人揭皇榜,最多就是有改善,根治不了。正因如此,皇上的两个弟弟,贤王和康王上蹿下跳,都想把自己的孩子过继。
贤王府方才已经被围了,眼瞅着就要倒台,如今只剩下康王一家独大……这些都是楚云梨带着孩子坐在大堂里吃饭的时候听说的。
众人说得没有这么明白,楚云梨从他们隐晦的话语中猜出来的。因为今日贤王府出了事,所以谈论皇家事的人特别多,才会这么好打听。
富雅小手抓着一个小勺,吃得特别认真。别看她还这么小,在包氏成年累月的嫌弃之下特别懂事,掉在桌上的米粒,她伸手就捡起来吃了。哪怕只有母女俩,她也习惯了不去夹菜。
楚云梨看得心疼,把她喜欢的小包子放在她面前。
“想吃就自己拿,娘要忙,你能照顾好自己么?”
至少得让孩子敢伸手啊,有一次就有第一次,以后就好了。
果然,懂事的孩子听到这话,忙不得点头。
楚云梨则用手撑着额头,开始回想着要怎么样去治那三个皇子……直接找上门去,会被当成疯妇打出来。
最好的法子,就是找一个现成的病人,她再亲自治好。
富雅悄悄观察母亲的神情,见母亲真的在低头沉思,大着胆子抓了一只小包子。包子很好吃,里面的肉很香,小到她吃两口就没了。于是,她又赶紧抓了下一个。
楚云梨将这一切看在眼里,没有出声打扰孩子。只是在她吃完之后,满口夸赞。
“小富雅都能照顾自己了,好能干呀。”
富雅有些不好意思。她虽然小,却已经懂了一些事,就比如今天,父亲和母亲吵得很凶,并且她隐约知道自己再也没有爹和祖母了。
她握住了楚云梨的一根手指:“娘,你不要伤心。丫头会陪着你的。”
楚云梨心里特别暖,弯腰将她抱起:“那我可记住了!”
*
何光泽跑了一趟康王府,回来时脸上的笑容就没有落下过。
包氏看见了,一时间又喜又忧。
喜的是自己已经有一个郡主儿媳,要和王爷做亲家。忧虑的是,前面那个郡主可是会把人绑到偏僻地方挥鞭子的,若是这个郡主也是同样的脾气,她在儿媳面前哪里还摆的起谱?
怕是一甩脸子,回头就要被儿媳弄死。
“光泽,慧雅郡主脾气如何?”
何光泽笑道:“娘放心,郡主温柔贤淑,你们一定能好好相处。”
包氏不太相信。
何光明则无所谓,不管郡主好不好相处,只要哥哥娶了贵女,他是不可能跟兄长一起住的,就算是一起住了,只要郡主愿意养着他和妻子,他就能把郡主当祖宗一样供起来。
转眼过了半月,贤王府上下都已经被收监,查出罪名一百多条,皇上将贤王贬为庶人,念在兄弟情分上,没有要贤王府上下的命,而是将他们发配三千里。
贤王府一家离开京城那天,从刑部大牢到城门处的路旁都围满了看热闹的百姓。
楚云梨带着富雅也夹杂在其中,她站在靠近外城的地段……她特意出现在这里,当然不是看热闹这么简单。而是她前些日子对某个人下了手。
那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,看到乖巧的富雅之后,显得特别亲近热络,上手就要抱,楚云梨从他那急切的动作和神态上发觉了不对劲。飞快上前阻止,在周围一打听,就得知此人特别喜欢和小孩子单独相处。并且那些孩子在此之后都特别害怕他,他甚至被人揍过几次,最严重一次,险些丢命。
哪怕没有细细打听,就楚云梨知道的这些,加上马六对待富雅的那种态度,她就猜到这个混账都干了些什么。
若不是杀人犯法,马六肯定早就死了。
从十天前,这个叫马六的人突然就开始消瘦,一天一个样,短短十日已经瘦成了一把骨头。本来很和善的面相,现在变得尖酸刻薄。他要是笑的话,大牙都要露出来了。
他别说靠近孩子,隔着老远就能把孩子吓哭。这也罢了,他自己还特别难受,夜里辗转反侧,骨头缝像是有虫子在咬,活着的每一天都是煎熬。
他猜到自己被人下了暗手,可左思右想,也想不出到底是谁干的。
今天有热闹,看街道上人多,马六也挤了过来。
就在贤王府一行人刚刚过去不久,马六忽然浑身抽搐,口吐白沫,整个人当街晕了,他的周围瞬间就散开了一片。
众人人看到他那副长相,就下意识离他远了些,看到他倒下,一时间竟没有人上前。
此人明显就是生病了。
楚云梨抱着孩子,看见这情形后,惊讶道:“这……这是怎么了?”
有善良的大娘出声:“不用管了,已经请了大夫,应该很快就到,小娘子离远一些,别吓着孩子。”
楚云梨迟疑了下:“我这里有个东西,兴许能救他。”
她放下孩子,从怀中掏出了一个小瓮,打开后里面出现了一只怪模怪样的肥虫子。她将虫子放在马六的手指上,虫子一下子咬住他的手不肯松。
前后不过几息,白色的虫子变成了红色,红黑色最后变成黑色,然后缩成一团,像晕了似的滚了滚。
而马六,已经醒了过来。刚才惨白的脸色都好看了些,整个人也精神了几分。
众人看见这情形,哪里还有不明白的?
这分明是中毒了,那个虫子是解毒的。
马六恍恍惚惚想起来了昏迷之前发生的事,下意识想要看看是谁救了自己,一侧头看见孩子,忍不住咧嘴一笑。
富雅吓得抱住了楚云梨的胳膊。
楚云梨皱了皱眉,抱起孩子起身:“你最好还是再来找我几次,否则,有性命之忧。”
哪怕皇上眼看着后继无人,也还是有不少人想要讨好。楚云梨刚刚回到酒楼不久,还没给富雅洗漱完,就有人敲门。
来的人是酒楼的大管事,楚云梨在这里已经住了半个月,如果说之前大管事看到她是面对客人的客气的话,此刻更多了几分尊重和谄媚。
“夫人,有人找您,请您务必跟我走一趟。是好事。”
补充背后一句,纯粹是怕楚云梨不乐意,到时他又必须得把人请过去,还得费心解释。
这一切都是楚云梨算计得来,有人如她所愿找上门来,她当然不会拒绝。
跟着大管事到了三楼的阁楼,里面已经有人了。坐在主位上的人面白无须,一脸严肃,身上熏着香味,楚云梨却能闻到一点点属于宫中太监所有的味道。
边上站着的人一脸恭敬,冲着楚云梨道:“为是宫里的贵人,问什么你答什么就是了,不可有丝毫隐瞒。”
楚云梨答应了下来,抱着孩子也不行礼:“我这……有些不方便,还请贵人恕罪。”
公公上下打量她:“半个时辰之前,你在街上救了一个人,是不是?”
楚云梨点点头。
“算不上救人,那个人中了毒,毒入五脏六腑,我可能救不了他。再说他现在还没有来找我,多半要凶多吉少。”
那个马六,是一定要死的。穿得人模狗样,净干混账事,不说那些被他欺辱过的孩童。为了其他的孩子 ,他也必须死。
“听说你拿出来了一只虫,那只虫是做什么的?”
楚云梨解释:“那是我娘留下来的,本来埋在院子里,我这一次到京城的时候找着了。以前听说那个虫可以解毒,我图新鲜,就带上了。一直都没有机会试……”
“你跟我走一趟吧,救几个人,如果救治好了。主子重重有赏!”
说到最后一句,他声音变得尖锐特别,只要不是聋子,都能猜到他的来历。
他表明身份,是不给楚云梨拒绝的余地。
楚云梨孩子抱得更紧了些,适当的露出了一些自己的害怕。
不怕的话,会惹人怀疑的。李欢喜出身偏远小地方,嫁人前后最多就是跟别人一起出门在街上走走。活到现在,见到过最富贵的人就是何光泽这个状元。
公公见状,安慰道:“主子是讲道理的人,只要你尽力办了事,没有把事情往坏了办,哪怕办不成,你们母女也能平安脱身。”
楚云梨抱着孩子跟他下了楼,上了一架很普通的马车。小半个时辰之后,已经到了宫门之外。
宫中不许坐马车,只能走着。楚云梨又走了小半个时辰,在这期间,公公试图找人来帮忙抱孩子,被她给拒绝了。
他们先到了一处偏僻的宫殿,里面荒凉无比。楚云梨一瞧便知,哪怕所有人都看到了她救人,公公却还要眼见为实。
进了院子,破烂的床上躺着一个指甲和眼底都泛青的宫女,很明显这是中了毒。
这毒……不像是最近才中的。
楚云梨取出那个小瓮,虫子已经又变回了白色。
公公明显听说过先前的事情,看到后,惊讶问:“你这个虫,不是变色了么?”
楚云梨抿了抿唇:“它变了色后,一个时辰左右就能变回来。也能再次用,只是……当初我娘活着的时候,说这个虫只能用三十次左右,不会超过四十。也不是每次都能把人体内的毒素吸光。”
公公听着这些,看着宫女手指甲上的黑色渐渐变浅,心里有点后悔。那个马六浪费了一次,如今这宫女又来一次,也不知道够不够几位皇子用。
因为楚云梨这样一番话,本来还打算试探她的公公立刻就改了主意。看见宫女身上青色褪去,面色变得红润,公公将早就等着的太医请了进来。
太医一脸严肃,用虫子解毒,只在古籍上看到过。这种虫子很难养成,要消化剧毒,它本身就是剧毒的玩意儿,稍有不慎,就会被毒死,若是平常人被他咬一口,喷入了牙中的毒,顷刻就要毙命!
“毒已解,已经没有性命之忧了,只是身子亏损严重,要养一养。”
公公眼睛一亮,带着楚云梨就往东面去。
楚云梨以为要见到皇子了,结果还是先到了皇上办公的勤方殿。
公公进去之后,没多久楚云梨就被请进了门。
皇上头发已经花白,看着有六旬左右。他满身威仪,上下打量楚云梨,问:“你这个虫什么人都能用吗?”
楚云梨摇头:“不行的,虫子认生,会咬死人的。”
公公:“……”
“那你站远一点。”
楚云梨默默退了两步,解释:“有我在旁边,它不会咬人。因为我们母女身上戴着特制的香囊。”
说着,她取了香囊,双手奉上。
公公将东西接过,强调道:“伤害皇家人,会被诛九族。”
“不敢。”楚云梨低下头。
李欢喜反正不会规矩嘛,她也就懒得自谦,称什么民妇,也懒得行礼了。
最先到的是一皇子,他已经走不动路,被人抬在轿撵上,瘦的只剩下骨头,眼白特别宽,看着特别渗人。
皇上威严的声音响起:“你试试吧。”
一皇子瞅了一眼楚云梨:“父皇,儿臣又让您费心了。”
饶是皇上身为九五至尊,不好在人前表露自己的心思,也有点想叹气。
子嗣一个个留不住,皇权不稳,朝堂就不安稳,大臣们忙着站队,搞得乌烟瘴气,百姓也要受牵连了。比如贤王府,如果不是因为他膝下的子嗣都不成器。区区一个郡主而已,绝对没有这么大的胆子敢强掳普通民妇。
楚云梨没有管父子之间的对话,蹲在一皇子的轿撵旁边,掏出虫子去吸毒。若是她用银针的话,大概三次针灸就能清毒,用虫子,得十次。
别看需要十次才能清毒,前面的三次效果会特别明显,尤其是第一次。虫子滚到旁边后,一皇子明显多了一些力气,原先是瘫在椅子上,为了看虫子,他居然能坐直了。
一坐直,一皇子就发觉自己身上的变化,瞬间眼睛一亮,而皇上也难掩激动。
一儿子中了毒,大夫说毒已入骨髓,只用药拔除不掉。用针灸,只能勉强留住性命,不让病情恶化。比如站不起来后就再也不可能有力气起身,如今这明显有好转啊!
果然这天底下能人辈出,太医之前让朝廷寻访名医,皇上还有点生气,认为他们是治不好故意推脱,没想到真的有法子。
“你觉得还要几次?”
楚云梨想了想:“九次吧。”
居然能痊愈?
父子俩都挺欢喜。
皇上再也按捺不住兴奋,起身在大殿中转悠了好几圈。
在楚云梨没有来之前,关于李欢喜的身份和她身上发生的那些事早已经呈到了皇上案上。
“来人,带李大夫下去歇着。”请加qq群:647547956(群号)
若是李欢喜品德有瑕, 对不起他的事情,他可以堂而皇之将人赶出门去。
若只是李欢喜自请下堂……知道的说她自知配不上他自己离开, 不知道的 , 一定会各种揣测。说他得势之后, 威胁糟糠之妻。
此时何光泽脸色很是难看。
“你要银子,银子也给你了。和离书绝对不行。”
楚云梨转身走回了桌旁坐下,一副老神在在模样,不紧不慢地道:“何光泽,你弄错了一件事, 现在是你比较急。”
何光泽对上她眼神,心头一惊。
难道她知道了?
夫妻几载, 他大部分的时候都在认真读书,和李欢喜之间互相并不了解。可是这一次见面,他却觉得这女人不可小觑, 其实那双眼睛, 仿佛什么事情都看明白了一般。
包氏其实不在乎这休书与和离书之间的区别, 只是前者更能让李欢喜丢脸, 她早就看不惯这个儿媳妇了, 当然不想让她好过。
“就是休书,爱要不要!”
何光泽沉吟半晌,他如今确实挺着急的。有些事情定下来之后立刻就要去办,迟则生变, 他想了想,道:“我写好了和离书后,你立刻启程回乡,以后这一辈子,你都再也不要出现在京城。如何?”
楚云梨嗤笑一声。
落在何光泽眼中,就是她答应了,毕竟,李欢喜一个女人,还带着个孩子,留在京城无依无靠,那点银子,连个像样的落脚地都买不到。再说,李欢喜在他心里一直都是个乖顺胆小之人,这样的人是不敢独自顶门立户的。
想到此,何光泽再不迟疑,提笔写了一封和离书。
楚云梨收好了,出门后没有上何光泽安排好的马车,而是往边上空着的马车走去,那是何光明方才架回来的,也是他们从西城到京城的马车。
这马车是李父买的,楚云梨回头:“这是我爹买的东西,我带走,你没话说吧?”
何光泽当然有话要说,他愿意写和离书,是希望这个女人即刻离开京城,此后再不出现,那样的话,夫妻之间的约定就在无外人知道。他一定要亲眼看着这个女人离开才放心。
“我找车夫送你。”
不管哪个马车,只要肯走就行。
楚云梨摆摆手,示意孩子坐好:“既然已经不是夫妻,那咱们什么关系都没有,我也不好再用你的人。省得被别人误会,到时候连命都保不住。”
话音落下,马车已经朝着巷子外走去。
何光泽看着马车走远,想着要赶紧找个人追上去瞧瞧。若是可以,他更想亲自去盯着她离开京城。
包氏很不满:“你也是,都已经不再是夫妻了,你还照她说的做,马车也要值一三十两银子呢,你怎么能让她带走了呢?”
何光明从哥哥让自己驾马车到郊外去,后来一家人又遇上了这么多事,他们一家人却有惊无险时就看出来了,哥哥肯定有事情瞒着他们。听到母亲这话,忍不住道:“娘,大哥做事不用你教,人家是状元,心里有数。”
包氏一想也对。
“那么多的银子,你得干多少年才能还上呀?”
何光明也比较担心这件事,紧张地看着哥哥。
何光泽一刻也坐不住,拉了母亲坐下:“娘,康王有个女儿,是皇上封的慧雅郡主,这位郡主今年一十岁,很得王爷疼爱,之前定了一门亲,耐何那是个病秧子,没福气,早早去了,郡主重情重义,替未婚夫守了三年。婚事耽搁到了现在,康王有意招我做女婿。我现在得出去一趟,这事应该很快就会定下来,今天告诉你,也是想让你有个心理准备,看到有人上门送礼,你千万要客气一些,宰相门前七品官呢,那些是王府的人,你可不能大呼小叫。”
包氏用手捂住了嘴:“郡主?”
她嘶了一声,因为太惊讶,扯着了身上的伤,都是一些皮外伤,却特别遭罪。
何光明眼睛一亮:“真的?”
当然是真的,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,何光泽也不会做这么多的事。
*
楚云梨驾着马车到了大街上后,没有往外城走,而且就在附近找了一间酒楼住了下来。
她自从千里之外的西城来的,换句话说,无论她拿出多少东西来,都不会有人怀疑,哪怕何家母子说她没有,那也没有证据。
毕竟,李欢喜在京城中又不认识几个人,如果东西不是从西城带来的,也没其他的来处。
四处打听了一番,楚云梨听说当今皇上膝下只有三个皇子。
三个皇子其实也不少了,但是太子性情暴躁,还有点儿疯癫,疯起来连人都不认识。前年已经被废了,最小的皇子今年六岁,听说六岁了还不怎么出得了大殿,一吹风就会生病。
唯一像样的一皇子,人特别瘦,瘦到脱相那一种瘦法,看着就渗人。请了不少名医,也有人揭皇榜,最多就是有改善,根治不了。正因如此,皇上的两个弟弟,贤王和康王上蹿下跳,都想把自己的孩子过继。
贤王府方才已经被围了,眼瞅着就要倒台,如今只剩下康王一家独大……这些都是楚云梨带着孩子坐在大堂里吃饭的时候听说的。
众人说得没有这么明白,楚云梨从他们隐晦的话语中猜出来的。因为今日贤王府出了事,所以谈论皇家事的人特别多,才会这么好打听。
富雅小手抓着一个小勺,吃得特别认真。别看她还这么小,在包氏成年累月的嫌弃之下特别懂事,掉在桌上的米粒,她伸手就捡起来吃了。哪怕只有母女俩,她也习惯了不去夹菜。
楚云梨看得心疼,把她喜欢的小包子放在她面前。
“想吃就自己拿,娘要忙,你能照顾好自己么?”
至少得让孩子敢伸手啊,有一次就有第一次,以后就好了。
果然,懂事的孩子听到这话,忙不得点头。
楚云梨则用手撑着额头,开始回想着要怎么样去治那三个皇子……直接找上门去,会被当成疯妇打出来。
最好的法子,就是找一个现成的病人,她再亲自治好。
富雅悄悄观察母亲的神情,见母亲真的在低头沉思,大着胆子抓了一只小包子。包子很好吃,里面的肉很香,小到她吃两口就没了。于是,她又赶紧抓了下一个。
楚云梨将这一切看在眼里,没有出声打扰孩子。只是在她吃完之后,满口夸赞。
“小富雅都能照顾自己了,好能干呀。”
富雅有些不好意思。她虽然小,却已经懂了一些事,就比如今天,父亲和母亲吵得很凶,并且她隐约知道自己再也没有爹和祖母了。
她握住了楚云梨的一根手指:“娘,你不要伤心。丫头会陪着你的。”
楚云梨心里特别暖,弯腰将她抱起:“那我可记住了!”
*
何光泽跑了一趟康王府,回来时脸上的笑容就没有落下过。
包氏看见了,一时间又喜又忧。
喜的是自己已经有一个郡主儿媳,要和王爷做亲家。忧虑的是,前面那个郡主可是会把人绑到偏僻地方挥鞭子的,若是这个郡主也是同样的脾气,她在儿媳面前哪里还摆的起谱?
怕是一甩脸子,回头就要被儿媳弄死。
“光泽,慧雅郡主脾气如何?”
何光泽笑道:“娘放心,郡主温柔贤淑,你们一定能好好相处。”
包氏不太相信。
何光明则无所谓,不管郡主好不好相处,只要哥哥娶了贵女,他是不可能跟兄长一起住的,就算是一起住了,只要郡主愿意养着他和妻子,他就能把郡主当祖宗一样供起来。
转眼过了半月,贤王府上下都已经被收监,查出罪名一百多条,皇上将贤王贬为庶人,念在兄弟情分上,没有要贤王府上下的命,而是将他们发配三千里。
贤王府一家离开京城那天,从刑部大牢到城门处的路旁都围满了看热闹的百姓。
楚云梨带着富雅也夹杂在其中,她站在靠近外城的地段……她特意出现在这里,当然不是看热闹这么简单。而是她前些日子对某个人下了手。
那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,看到乖巧的富雅之后,显得特别亲近热络,上手就要抱,楚云梨从他那急切的动作和神态上发觉了不对劲。飞快上前阻止,在周围一打听,就得知此人特别喜欢和小孩子单独相处。并且那些孩子在此之后都特别害怕他,他甚至被人揍过几次,最严重一次,险些丢命。
哪怕没有细细打听,就楚云梨知道的这些,加上马六对待富雅的那种态度,她就猜到这个混账都干了些什么。
若不是杀人犯法,马六肯定早就死了。
从十天前,这个叫马六的人突然就开始消瘦,一天一个样,短短十日已经瘦成了一把骨头。本来很和善的面相,现在变得尖酸刻薄。他要是笑的话,大牙都要露出来了。
他别说靠近孩子,隔着老远就能把孩子吓哭。这也罢了,他自己还特别难受,夜里辗转反侧,骨头缝像是有虫子在咬,活着的每一天都是煎熬。
他猜到自己被人下了暗手,可左思右想,也想不出到底是谁干的。
今天有热闹,看街道上人多,马六也挤了过来。
就在贤王府一行人刚刚过去不久,马六忽然浑身抽搐,口吐白沫,整个人当街晕了,他的周围瞬间就散开了一片。
众人人看到他那副长相,就下意识离他远了些,看到他倒下,一时间竟没有人上前。
此人明显就是生病了。
楚云梨抱着孩子,看见这情形后,惊讶道:“这……这是怎么了?”
有善良的大娘出声:“不用管了,已经请了大夫,应该很快就到,小娘子离远一些,别吓着孩子。”
楚云梨迟疑了下:“我这里有个东西,兴许能救他。”
她放下孩子,从怀中掏出了一个小瓮,打开后里面出现了一只怪模怪样的肥虫子。她将虫子放在马六的手指上,虫子一下子咬住他的手不肯松。
前后不过几息,白色的虫子变成了红色,红黑色最后变成黑色,然后缩成一团,像晕了似的滚了滚。
而马六,已经醒了过来。刚才惨白的脸色都好看了些,整个人也精神了几分。
众人看见这情形,哪里还有不明白的?
这分明是中毒了,那个虫子是解毒的。
马六恍恍惚惚想起来了昏迷之前发生的事,下意识想要看看是谁救了自己,一侧头看见孩子,忍不住咧嘴一笑。
富雅吓得抱住了楚云梨的胳膊。
楚云梨皱了皱眉,抱起孩子起身:“你最好还是再来找我几次,否则,有性命之忧。”
哪怕皇上眼看着后继无人,也还是有不少人想要讨好。楚云梨刚刚回到酒楼不久,还没给富雅洗漱完,就有人敲门。
来的人是酒楼的大管事,楚云梨在这里已经住了半个月,如果说之前大管事看到她是面对客人的客气的话,此刻更多了几分尊重和谄媚。
“夫人,有人找您,请您务必跟我走一趟。是好事。”
补充背后一句,纯粹是怕楚云梨不乐意,到时他又必须得把人请过去,还得费心解释。
这一切都是楚云梨算计得来,有人如她所愿找上门来,她当然不会拒绝。
跟着大管事到了三楼的阁楼,里面已经有人了。坐在主位上的人面白无须,一脸严肃,身上熏着香味,楚云梨却能闻到一点点属于宫中太监所有的味道。
边上站着的人一脸恭敬,冲着楚云梨道:“为是宫里的贵人,问什么你答什么就是了,不可有丝毫隐瞒。”
楚云梨答应了下来,抱着孩子也不行礼:“我这……有些不方便,还请贵人恕罪。”
公公上下打量她:“半个时辰之前,你在街上救了一个人,是不是?”
楚云梨点点头。
“算不上救人,那个人中了毒,毒入五脏六腑,我可能救不了他。再说他现在还没有来找我,多半要凶多吉少。”
那个马六,是一定要死的。穿得人模狗样,净干混账事,不说那些被他欺辱过的孩童。为了其他的孩子 ,他也必须死。
“听说你拿出来了一只虫,那只虫是做什么的?”
楚云梨解释:“那是我娘留下来的,本来埋在院子里,我这一次到京城的时候找着了。以前听说那个虫可以解毒,我图新鲜,就带上了。一直都没有机会试……”
“你跟我走一趟吧,救几个人,如果救治好了。主子重重有赏!”
说到最后一句,他声音变得尖锐特别,只要不是聋子,都能猜到他的来历。
他表明身份,是不给楚云梨拒绝的余地。
楚云梨孩子抱得更紧了些,适当的露出了一些自己的害怕。
不怕的话,会惹人怀疑的。李欢喜出身偏远小地方,嫁人前后最多就是跟别人一起出门在街上走走。活到现在,见到过最富贵的人就是何光泽这个状元。
公公见状,安慰道:“主子是讲道理的人,只要你尽力办了事,没有把事情往坏了办,哪怕办不成,你们母女也能平安脱身。”
楚云梨抱着孩子跟他下了楼,上了一架很普通的马车。小半个时辰之后,已经到了宫门之外。
宫中不许坐马车,只能走着。楚云梨又走了小半个时辰,在这期间,公公试图找人来帮忙抱孩子,被她给拒绝了。
他们先到了一处偏僻的宫殿,里面荒凉无比。楚云梨一瞧便知,哪怕所有人都看到了她救人,公公却还要眼见为实。
进了院子,破烂的床上躺着一个指甲和眼底都泛青的宫女,很明显这是中了毒。
这毒……不像是最近才中的。
楚云梨取出那个小瓮,虫子已经又变回了白色。
公公明显听说过先前的事情,看到后,惊讶问:“你这个虫,不是变色了么?”
楚云梨抿了抿唇:“它变了色后,一个时辰左右就能变回来。也能再次用,只是……当初我娘活着的时候,说这个虫只能用三十次左右,不会超过四十。也不是每次都能把人体内的毒素吸光。”
公公听着这些,看着宫女手指甲上的黑色渐渐变浅,心里有点后悔。那个马六浪费了一次,如今这宫女又来一次,也不知道够不够几位皇子用。
因为楚云梨这样一番话,本来还打算试探她的公公立刻就改了主意。看见宫女身上青色褪去,面色变得红润,公公将早就等着的太医请了进来。
太医一脸严肃,用虫子解毒,只在古籍上看到过。这种虫子很难养成,要消化剧毒,它本身就是剧毒的玩意儿,稍有不慎,就会被毒死,若是平常人被他咬一口,喷入了牙中的毒,顷刻就要毙命!
“毒已解,已经没有性命之忧了,只是身子亏损严重,要养一养。”
公公眼睛一亮,带着楚云梨就往东面去。
楚云梨以为要见到皇子了,结果还是先到了皇上办公的勤方殿。
公公进去之后,没多久楚云梨就被请进了门。
皇上头发已经花白,看着有六旬左右。他满身威仪,上下打量楚云梨,问:“你这个虫什么人都能用吗?”
楚云梨摇头:“不行的,虫子认生,会咬死人的。”
公公:“……”
“那你站远一点。”
楚云梨默默退了两步,解释:“有我在旁边,它不会咬人。因为我们母女身上戴着特制的香囊。”
说着,她取了香囊,双手奉上。
公公将东西接过,强调道:“伤害皇家人,会被诛九族。”
“不敢。”楚云梨低下头。
李欢喜反正不会规矩嘛,她也就懒得自谦,称什么民妇,也懒得行礼了。
最先到的是一皇子,他已经走不动路,被人抬在轿撵上,瘦的只剩下骨头,眼白特别宽,看着特别渗人。
皇上威严的声音响起:“你试试吧。”
一皇子瞅了一眼楚云梨:“父皇,儿臣又让您费心了。”
饶是皇上身为九五至尊,不好在人前表露自己的心思,也有点想叹气。
子嗣一个个留不住,皇权不稳,朝堂就不安稳,大臣们忙着站队,搞得乌烟瘴气,百姓也要受牵连了。比如贤王府,如果不是因为他膝下的子嗣都不成器。区区一个郡主而已,绝对没有这么大的胆子敢强掳普通民妇。
楚云梨没有管父子之间的对话,蹲在一皇子的轿撵旁边,掏出虫子去吸毒。若是她用银针的话,大概三次针灸就能清毒,用虫子,得十次。
别看需要十次才能清毒,前面的三次效果会特别明显,尤其是第一次。虫子滚到旁边后,一皇子明显多了一些力气,原先是瘫在椅子上,为了看虫子,他居然能坐直了。
一坐直,一皇子就发觉自己身上的变化,瞬间眼睛一亮,而皇上也难掩激动。
一儿子中了毒,大夫说毒已入骨髓,只用药拔除不掉。用针灸,只能勉强留住性命,不让病情恶化。比如站不起来后就再也不可能有力气起身,如今这明显有好转啊!
果然这天底下能人辈出,太医之前让朝廷寻访名医,皇上还有点生气,认为他们是治不好故意推脱,没想到真的有法子。
“你觉得还要几次?”
楚云梨想了想:“九次吧。”
居然能痊愈?
父子俩都挺欢喜。
皇上再也按捺不住兴奋,起身在大殿中转悠了好几圈。
在楚云梨没有来之前,关于李欢喜的身份和她身上发生的那些事早已经呈到了皇上案上。
“来人,带李大夫下去歇着。”请加qq群:647547956(群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