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6章 春蒐
天保十年,正月二十四日。
高殷是去年十一月中旬来的,如今来到这个世界,也已有两个月了,可以说他小小的改变了齐国的走向,但还不够。
在风气上,他所发明的舞台剧目本身就新奇有趣,加上各方目标明确的传播,在贵人中受到欢迎,因而成为了世面上的新潮流,倡优们聚集起来,逐渐发展出新的行当,形成一小批专门负责演戏唱曲、走街串巷的戏班。
在宗教上,太子的地位越发牢固,传说他出行之时隐有佛光,夜间月光挥洒大地,因此太子得知许多人世间的奸邪凶恶,大都督府审理与断案时往往能够点出关键、给案件一个合理的解释,月光王的传言已深入人心。
郑良娣与他成亲不久,就夜梦菩萨,得授了一套瑜伽修炼法,而今在东宫建立居室,教导宫仆们修行,继而有更多的贵族女子加入其中,形成了以李祖娥为首、稳定的贵妇圈子。
文襄的两位公主也得到至尊的赏识,入后宫拜为女侍中,协助皇后管理宫闱之事。
如果北齐是一个边疆稳定的大一统王朝,那么这一套下来,高殷大概也许能稳坐皇位了,但而今是三国乱世,以军力为胜,因此高殷自无遮小会后的时间,除了些许庶务,都放在了填补军力、掌握军权上。
毕竟这可是他未来倚之保命,乃至政变夺权的本钱,不下苦功夫可不行。
虽然他不会,也不必去做冒顿,可模仿这类风格进行操演还是很有必要的。
尔朱家族之所以能在魏末崛起,很大程度是因为尔朱荣这个人有点逆天的,提前预见到了魏末的动乱,在起义初期就组建了一支强军,将自家的财产转化为了军事实力,进而上桌开赌。
尔朱荣经常打猎,按照军阵的做法来设置兵士,遇到阻隔险要,人马也不得回避,围猎的虎豹如果冲出重围,那负责的将士就得处死,因此他的军队训练严格,纪律严明,又保持了游牧民族的风格,指挥体系简明有力。
战争是人与人的狩猎,狩猎是人与兽的战争。
狩猎就是尔朱荣保持军队战斗力的方式,这并非他独创,这是游牧民族的老传统了,狩猎是游牧民族的衣食所系,也和战争有着相似之处,都是打败对方剥皮刮骨,后面的蒙古人与女真人也同样如此。
尔朱荣的独到之处,就是将狩猎与军队阵法相结合,将虎豹猎物当做弱智的敌军来打,不仅磨练了队伍,而且强化了士兵的自信,又能得到猎物与他们共食。
高殷的府兵也存在着排资论辈的问题,有不少富家子弟和贵人子侄入了府,还有从京畿府调来的两万五千士卒,新入的府兵们挤压了他们的待遇,必然会引起仇视和排挤。
因此高殷的举措便是平日训练,特定日期就带人出城狩猎,一方面是模仿尔朱荣的训练之法,第二是狩猎可以随自己心意选择人手,通过这种行为给部下之间营造出格差,唯有让自己看上眼的人才有资格狩猎,让他们把这个当成亲近与荣耀,进而培养忠心。
他给自己制订了严格的计划,反正十三岁的小子,正是长身体的时候,他也不缺营养,那就往死里练,每天第一件事就是检查士兵们的训练,然后就会回到他的大都督帐中,精选的武师和将领在这给太子喂招,那些在训练中表现出色的上等军士也会被选择几名召到帐内,与太子玩角抵、摔跤、相扑。
高殷自己也要在军事方面精进,无论是自身的战力还是指挥才能,都要在实践中锻炼出来,就算不能成为名将,好歹也要知兵懂军,在军队中有威望。
而对于看不过眼的旧人,高殷也有着办法,他让部分眼线进入府中,帮他在底层搜集哪些人有所不满,然后在训练时挑选出来,让这类人和他不满的对象练手,按照结果进行奖赏。
无论胜负,这人都会震惊于自己的遭遇,一次两次也就罢了,次数多了,人们就会对高殷的能量有所忌惮,聪明的人知道是太子在府中有着耳目,不敢再轻易抱怨,而更多的人愿意相信太子不仅有佛主指引,还有着仁义心肠,用这种方式化干戈为玉帛。
“举头三尺有神月,东宫莲开九朵明。”
像这样充满影射性质的童谣,在邺城乃至并州扩散开来。
齐国本身就有着春蒐、夏苗、秋猎、冬狩四礼,也就是不同
时期的狩猎,如果是天子蒐猎,应该是领军将军督左翼,护军将军督右翼,大司马中央指挥各军,而高殷是太子,便由为太子太师侯莫陈相督左,太傅薛孤延督右,已经擢升为左司马的高孝瓘与右司马高延宗居中指挥。
以十日为标准,每五日为春蒐礼,一日行军,一日用来侦查、规划蒐礼的范围以及驻扎点,之后两日用来射猎,最后收集猎物、论功行赏并回城。
陪同狩猎的人员休息两日、正常训练三日,再度挑选人马进行春蒐,而今已经是第四次。
此时的高殷身着戎装,骑着马与众将漫步在野外,一边慢踱,一边寻找猎物。
“这样是否太辛苦了些?”
高睿看着心疼,在旁边劝阻:“要不休息一会吧。”
中午睡过一会儿,或者看书、整理政事,马上又投入到下午的训练中,如果是出城狩猎,那么数日都在激烈运动,虽然这个年纪精力充沛,但也顶不住高殷这么造,半月下来,高殷的身形渐渐有了改变,腰变得细了,皮肤略有些粗糙,身体结实起来,有了些许肌肉线条。
对应的是高殷脸上有着浓重的黑眼圈,还有些发困,揉了揉眼睛,露出疲惫的微笑:“多谢叔父关心,只是时间紧迫,我可不能懈怠。”
高睿知道,但还是忍不住说:“偶尔也要松懈几日,否则长此以往,会损害身体的!”
“放心,就这几日,明日我还有别事要做,叔父喊我我都不来。”
他算了算,时间也差不多了,已临近出兵之日。
如果不是尽快提高战斗力,他也不用如此高强度操兵,一切都是为了出征时可以取得胜利,松懈一些,战场上失败的可能性就多一分,那他离皇位与安全也就更远。
前方的士兵挥舞旗帜,这是训练的核心内容之一,提高士兵们接受指令的能力,潜意识中也会让他们更习惯于服从。
每次出游,高殷的队伍都在四千人左右,以百人为一队,骑兵单独编为探马队列,配合搜寻指定范围、警戒同伴,发现猎物后迅速回禀通报,而后众士列队,步兵在前方按照军阵进行防御,弓弩手先向猎物发箭射击,然后骑兵开始冲锋,弓弩手则舍弃弓弩,使用刀棒与步兵一同压上。
这一套打法对大多数猎物都有效,甚至大材小用了,难免会有部下松懈。因此高殷还设置了督战官,跟随每队侦查,确保兵士严格按照指令行动。
如果每次狩猎都这么轻松,当然不会有严重后果,可意外就是一种不能控制的因素,全副武装与枕戈卸甲时遭遇猛兽,结果也会不一样,这一点不及时纠正,到了战场迟早会变成敌人的军功,此即骄兵必败。